富裕县林业局  > 政府信息公开  > 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 > 重要文件

关于印发富裕县2013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富政办发[2013]48号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  发布时间:2013-11-23


 

富裕县2013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

 

      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大美龙江的战略部署,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
       一、指导思想

认真落实省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,深入实施"生态优先"战略,以防沙治沙为重点,以保护现有森林资源、恢复和增加林草植被、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,按照"三北五期"规划要求,全面做好造林绿化工作,提高生态建设质量,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生态保障。

       二、工作目标

      通过实施2013年造林绿化工程,增加绿色植被面积1.5万亩。

       三、主要任务

      以"三北五期"工程为重点,促进全县林业生态建设均衡发展,重点营造以减少水土流失、风沙危害及以乡村、公路绿化为主的农防林、水土保持林、水源涵养林、防风固沙林、村屯绿化、公路绿化工程,实现所有林木均为生态林的目标。造林绿化工程涉及10个乡镇、富裕林场、交通、水务等相关部门,具体任务详见附表。

    (一)大力营造防风固沙林。因地制宜科学造林,在沙化风口地段采用抗风能力强的树种进行造林;在沙化和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地段,采取营造混交林的模式提高防护效能;在较避风、水土流失较少、沙化较轻的地段,主要营造速丰林。重点对我县沙化比较严重的友谊乡、塔哈镇、富路镇、二道湾镇、繁荣乡进行大面积集中连片营造防风固沙林,使沙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。提前搞好规划设计,确保造林质量。优化调整林种结构,统筹发展速生丰产林和经济林,做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。大力推广先进造林技术,培育良种壮苗,有效提高造林成活率和林木生长量。

    (二)完善农田草牧场防护林网。在原有农田草牧场防护林网的基础上,对缺条断带的林网进行补造,使其结构更加完整,有效提高防护效能。加强新增农田防护林建设,对新增农田及草牧场的防护林进行科学规划和营造,使全县防护林网建设达到标准要求,真正发挥防护林作用。

    (三)健全乡村绿化网络。加强乡村绿化,加大乔木、灌木、花草种植力度,在乡村街道两侧栽植行道树,在乡村四周营造乡村防林,在废弃地见缝插绿,在庭院内栽植果树,逐步缩小乡、村绿化覆盖率差距,提高绿化品味。

    (四)加强江河库渠绿化。加大县域内江河库渠防浪林、护堤林及水土保持林营造力度,主要对讷富堤防进行绿化完善,对已绿化的地块进行补植补造、提档升级,对没有绿化的地块进行规划设计,营造绿化工程。

    (五)扩大造林空间。充分利用旱岗、滩涂、盐碱地等地块,扩大造林面积,在旱岗、滩涂和风沙口及被风沙侵蚀较为严重的地块,扩大造林空间。积极探索民营化造林方式,使用盐碱地造林新技术,在盐碱地块造林,改善区域环境,扩大造林面积。坚持"伐一造二"的原则,充分利用林协地造林,增加土地利用率。

    (六)搞好育苗生产。在巩固好两圃现有苗木数量品种的基础上,大力发展适宜我县林业生产所需苗木,以小黑杨、樟子松苗木为主,确保各乡镇造林苗木所需。积极动员群众育苗,让更多人参与林业生产。

       四、保障措施

    (一)完善激励机制。延长土地承包期,坚持谁投资、谁造林、谁受益的原则,及时发放林权证。农民栽植的丰产林、防护林等成材林需要采伐时,林业部门帮助及时办理审批手续。同时,允许在造林地内间种矮棵作物、牧草和中药材,允许建立家庭林场,林权可以继承、转让。

    (二)创新工作机制。坚持承包到户、落实到人,机制不落实不造林,不搞大规模会战,不搞"大帮哄"造林。造林前签订经营管护协议书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,造林验收合格后,颁发林权证享受国家政策补贴,保证使用权、受益权长期稳定,并可依法继承、转让和赠予。全面推行个体造林,各乡镇、村干部要深入到户宣传动员,逐户落实面积、落实地块、落实树种,签订合同,把个体造林的经营机制夯实落靠。鼓励县内外私营业户、城镇职工承包造林;发展股份造林,鼓励和引导农户、个体户和城镇职工以经营权、苗木、人工入股搞好股份造林,有效缓解造林资金不足的难题,同时积极探索引资造林。要严格控制集体造林,只允许在重点生态林区实行集体造林,且栽植和管护工作必须承包到人,实行造、管、护一条龙。

    (三)实施科技支撑。要依靠科学技术进行造林和管护,努力增加造林的成活率、生长率和保存率。要适地适树,使树木的生物学特性与立地条件统一起来。要根据立地条件做好整地,主要是封闭、高台、整地和全面整地。要选用良种壮苗,采取"三大一深"、"一浸三水"栽植技术,精心栽植。要及时抚育,促进树木生长。

    (四)加强林木管护。建立健全林木管护长效机制,落实监管措施,加大管护力度。各乡镇要组织人员成立护林中队,对本乡镇的林木严格管护,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毁林案件,确保林木安全。各村要设置专兼职护林员,负责对本村林木的监管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。县林业派出所和林业执法大队要切实负起责任,有案必接,一查到底,对随意毁林的行为,严格依法惩处。

    (五)加强造林监管。各乡镇、各部门要根据任务,认真搞好2013年造林绿化工程调查设计,把任务落实到人员、地块、林班、小班,并做好苗木准备。同时,造林结束后,县林业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联合检查验收,对完不成造林面积,成活率达不到85%,保存率达不到85%以上的,要限期整改,并通报批评。

       五、组织领导

    (一)加强领导。为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,县政府成立造林绿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,由政府县长任组长,主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,县林业局、监察局、交通局、住建局、发改局、农业局、财政局、畜牧局、工信局、水务局主要领导和十个乡镇的乡镇长任成员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,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局局长兼任,具体负责造林的日常协调等工作。各乡镇、各部门要把此项工作纳入日程、摆上位置,成立领导组织,将任务目标层层分解,主要领导亲自抓,分管领导具体抓,在全县上下形成造林绿化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。

    (二)落实责任。县政府把造林绿化工程纳入全县工作目标管理,作为重点工作专题推进。各乡镇、各部门在落实任务的基础上,要进一步明确责任,确立主要领导负总责,将造林绿化任务指标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评比的硬性指标,建立目标责任制,层层签订造林绿化责任状,把造林绿化任务落实落靠。同时,对城乡绿化工程建设实行失职追究制,对没有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和造林质量低的,在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单位评比中一票否决,严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,对重大失职的人员依法进行处理。对造林绿化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,对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。

    (三)密切配合。县林业、畜牧、财政、交通、水务、住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,为绿化工程提供财力、物力、人力支持,全力配合抓好工程建设。

信息来源:富裕县林业局管理员 | 责任编辑:富裕县林业局管理员